依現行所得稅法規定,證券交易所得停徵所得稅,所以目前買賣有價證券(包含基金)利得是免課所得稅的,最多是基金配息計入利息所得稅;

 

而最快自98年起,海外所得(已實現收益)超過100萬的部分,將要納入基本稅額計算最低稅負,但,值得提醒各位的是:

 

一、基本稅額的免稅額每戶每年600萬,也就是說,就算海外所得超過100萬,但只要當年度整體海外所得未超過700萬,就無計算最低稅負(20%)的疑慮;

 

二、就算超過600+100萬,當年度所得稅也是『一般所得稅課稅金額』與『基本稅額課稅金額』取高者,並不是兩個相加!

 

 

另外,之前在銀行理專那聽到賣掉海外基金,轉進投資型商品就可以免稅,請各位朋友注意,除非是有購買投資型保單需求,否則千萬別聽信這種話術,

 

一方面投資型保單投資帳戶財政部原本就傾向實質課稅(遺產稅跟所得稅),另一方面,最低稅負制跟遺產稅都有免稅額以及扣除額,所以也不用太過緊張,

 

反而是要考慮投資時是否有太多耗損成本(比如說第一年被扣40~60%),那就真的得不償失了!

 

 

Regards,

 

Johnson

 

 

海外基金獲利 後年起要課稅

更新日期:2007/12/20 04:09

記者王憶紅/專題報導

投資基金有一大原因是,不論國內或海外基金可享免稅,但基金種類其實很多,就目前的稅法,在某些範圍內,還是有被課稅的可能,聯邦投信指出,以有「配息」的基金被課稅的可能性最高,另外,最低稅負制實施後,海外基金也有極大可能會被課稅。

聯邦投信表示,目前個人在買賣有價證券方面停徵證券交易所得稅,因此,當一般投資人買賣基金而有資本利得時,這一部份是免稅的;不過,若基金設有「配息」機制,配息的部份就會被納入稅基計算而被課稅。

目前會配息的基金分「股票型基金」及「固定收益型基金」兩種,以配息股票型基金來說,因為配息來源為利息收入、現金股利或已實現的股票股利,這一部份就會有稅負產生。也因為如此,目前由國內投信發行的基金均不配息,是以「滾入再投資」的方式,免於衍生稅負問題;標榜「高股息」而有配息的股票型基金,則都是投資在海外的基金。

至於「固定收益型基金」方面,可簡略分為「債券型基金」及「資產證券化基金」。國內債券型基金由於配息部份也有可能會被課稅,同樣為避免課稅問題,目前國內債券型基金也都不配息。

就資產證券化基金,最為人熟知的就是「金融資產證券化基金」及「不動產證券化基金」,就法令來看,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及「不動產證券化條例」規定,所發行的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所分配之利息,需按分配額扣取6%的稅,而非納入整體所得內。不過,由目前國內各投信所發行的資產證券化基金來看,因其分配收益來源均為國外,目前並無立即課稅之虞。

因此,目前國人不論投資海內外基金,暫時還沒有稅負上的問題,不過,提醒投資人,由於最低稅負制已經實施,海外所得最快在200911日起即需納入最低稅負制的稅基中,屆時海外基金不論是配息所得或資本利得,均有可能被課稅。建議投資人應及早因應並做好合法稅務規劃,以免屆時因不諳稅法,多出許多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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