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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時房東在樓下狂剉間繳(台) 對象是房東太太 所謂法律上的妻子 以及他小孩的媽
住在這已經六年 以往遇到這種靠腰的情形我都會下去勸阿擋阿
最誇張的兩次是半夜兩個棍子刀子都喬出來了 我下去把兩個人分開
其實是因為睡到一半被吵醒心有嘟喃 心想我出馬再講不聽 不如就一個人給一棍
不過這一年多來遇到他們大吵或扭打時 我也懶得下去了 一來是 後來都以打嘴砲為主
菜刀專職切菜 棍子只負責打棉被 不會被拿來當兇器 那我也沒必要去當人肉盾牌
二來 我後來體會到 這就是他們兩人的相處之道 也就是他們選擇這樣相處
既是選擇題 就無關對錯 即使我曾經好狗膽的給他們建議說 就離一離吧
他們也異口同聲說 早就想離一離了 結果還是沒離開 吵到現在 小孩都幼稚園了
晚上正好瞥到大學生了沒在討論"不能忍受的行為" 當中提到了一項行為:情侶吃飯 go dutch
各付各到底對不對?有沒有正確答案我不知 就像我跟Q小伶去吃飯我總是習慣先去結帳
至於這樣做是對還是錯?假設是兩家獨立的公司 從A公司把錢流出OR由B公司的現金流出
對兩家個別的財報影響當然是不一樣 但如果是同一家公司底下的A & B部門
從A支出或B支出 對於整體公司報表而言是沒差別的
不過主動一點 卻可減少算錢 跟 尷尬的時間
選擇"去荷蘭"OR"我買單" 一樣無關對錯好壞 當然 甜頭跟代價 就請自行承擔
要不要離婚 要自己選擇 別人給的所謂"忠告" 那純粹是他(們)的見解 關鍵在於當事人怎麼看待婚姻
要不要各自付 也是自己選擇 前提在於 當事人怎麼看待要對方創造的關係
只是記得 如果發現不能忍受的行為 請明示或暗示對方
而不是平常都吞忍下來 忍到最後滿腹委屈 對方也覺得莫名其妙
"以大局為重""以和為貴"往往是頂大帽子 把我們扣在裡頭 忘了怎麼選擇 甚至不敢下決定
人生之所以好玩 不正是因為我們沒有標準作業流程(SOP) 一路上充滿著選擇
選對選錯當然影響很大 但 總比不選然後交給別人決定好吧
沒有人可以為我們的人生負責 除非我們拋棄權利 任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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